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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长安区人民法院签订联合培养法治人才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0日   访问次数:

为充分发挥高校和司法实务部门优势,进一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7月26日,学院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签订《联合培养法治人才框架协议》,并举行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冯军和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出席签约仪式,共同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冯军首先对长安区人民法院给予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介绍了学院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法律+”人才培模式取得的成效,希望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才培养两个阵地的作用,在课程教学、实习实训、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服务法治人才培养和地方法治建设。

王伟介绍了长安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和审结、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化解执行难、干警培训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希望双方在多年合作基础上,继续拓展合作模式、深化合作内容,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法治人才培养水平,服务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院系领导和实习指导教师还看望了应用法律系在该院实习的7名同学,了解同学们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与指导法官就实习情况进行深入交流,鼓励实习同学认真向法官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长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卢燕津、韩志国,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韩颖,政治部主任谢飞,办公室主任李玉海,政治部副主任白玉桓,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张明丽;学院应用法律系主任王彦,行政法务系主任张国敏,政法干警培训办公室副主任邵磊,应用法律系教学副主任刘永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李俊杰、王伟英、周兆娟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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